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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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暂行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200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七月十一日


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暂行规定


  为实施“创业在杭州”的战略,鼓励优秀人才来杭发展,解决引进人才的居住问题,现就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优先购买人资格。符合《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意见》规定,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同时具备硕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引进到市区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工作的人才(引进至企业的人才,在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经推荐也可予以考虑);虽无上述职称、学位,但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获奖者、特级教师和其它具备同等条件的特殊人才,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同等条件的本地人才也可参照执行。
  二、优先购买人认定。符合第一款资格要求,由本人向市人才引进办公室领取《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填写后经主管部门初审,到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在确认前,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应征求市人事局意见,再报市房改办审批后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三、房源数量核定。市城乡建委根据年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总量不少于30%的比例和引进人才申请购买情况,确定年度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数量、地点,会同市人才引进办公室按供需比例切块给有关主管部门。
  四、实现购买。购房者凭批准的《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向提供房源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单位购买。购房资金由购房者自行解决,按政策累结的住房补贴资金可优先到位用于购房。
  萧山、余杭两区对上述人才的引进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与现行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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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07]28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决定实施农林废弃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依据我国农村生物质能利用现状及发展目标,通过支持农林废弃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及产业化发展,促进生物质能技术进步,培育农村新型产业,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期农林废弃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的重点领域为:

  (一)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农作物秸秆、林木枝桠材、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颗粒状、棒状和块状等致密成型燃料,主要用于为农村和小城镇居民提供炊事、取暖等生活燃料,多余产品可向市场出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生物质成型技术,建立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商业化经营模式。

  (二)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以大型畜禽养殖场的沼气为燃料进行发电利用,完善畜禽养殖场环境治理工程,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畜禽养殖的经济效益,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养殖场沼气发电站并入电网运行,所发电力首先满足自身用电需要,多余电力向电网企业出售。

  (三)生物质气化(炭化)发电。结合农林生物质气化(炭化)集中供气,利用多余生物质燃气进行发电,充分利用农林废弃生物质资源,提高生物质气化(炭化)项目的经济效益。示范项目要采用高效清洁的生物质气化技术,燃气发电机组并入电网运行,所发电力由电网企业收购。

  二、安排原则

  (一)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申报的示范项目不超过15个。

  (二)综合考虑资源、市场、技术和投资等条件,选择适宜的示范地点和项目。示范项目的技术在同类技术中具有先进性和适应性,在当地有较大的应用前景,可以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三)国家财政按项目投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投资单位自筹解决。各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示范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环保和并网等建设条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生物质成型燃料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生产能力达到年产3000吨成型燃料,相对集中供应200户以上农村居民所需生活燃料,多余燃料可供工业和商业用户。

  2、项目主要使用当地生物质原料,项目投资经营单位要对可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要有足够的农林废弃物资源。

  3、项目投资经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有能力筹集国家财政补助资金以外的建设资金。

  4、项目投资经营单位要与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当地农村居民建立长期的燃料供应关系,合理测算并确定燃料价格,落实商业用户,签订燃料供应协议。

  (二)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相当于存栏5000头猪以上,沼气工程已经建成,可作为发电燃料的沼气达到35万立方米/年,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千瓦以上。

  2、项目投资经营单位为养殖场经营单位或与养殖场结成合作关系的沼气工程投资经营单位,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

  3、项目的沼气发电机组并入当地电网运行,所发电力首先满足自用,多余电力由电网企业按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收购,已落实机组的并网条件。

  (三)生物质气化(炭化)发电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对向农村或城镇集中供气的农林生物质气化站和生物质热解炭化综合利用项目增加生物质燃气发电设施,气化站日产气能力5000立方米,供气户数在200户以上,安装生物质燃气发电机组150千瓦以上。

  2、项目主要使用当地生物质原料,要对可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有足够的农林废弃物资源。

  3、项目投资经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有能力筹集国家财政补助资金以外的建设资金。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示范项目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实申报项目的内容、用地、环保、电力并网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并逐级汇总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统筹提出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申请,连同各项目单位的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于11月25日前一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要求见附件。

  附件:一、生物质能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二、项目资金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生物质能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能源供应、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意义,示范项目在技术、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方面的创新性等。

  二、技术路线及基础。拟采用技术的论证、技术指标、知识产权情况,以及技术的完善程度、试验或应用情况、希望通过示范项目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三、工程建设方案。建设地点、生产规模、设备配置、工艺设计,可供选择的施工安装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等。

  四、资源条件评价。在项目合理收集半径内,可获得的生物质能资源的品种、数量、价格,以及收集、运输和储存方式,分析原料收集的影响因素,提出原料供应风险控制的对策。

  五、项目建设条件。项目所需土地、城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工程用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配套的管网、电力并网等条件落实情况。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及构成,包括土地、厂房、设备,以及施工安装费用等,说明估算依据。

  七、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主体的背景情况、资金实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说明资金筹措方案及各部分资金落实情况。

  八、项目经济分析。原料价格估算、产品价格预测、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九、项目支持文件

  1、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落实情况。

  2、项目法人及资金落实情况。

  3、项目市场落实情况(包括用户及使用数量,电网接入条件和状况)

附件二:

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金额(万元):

一、申请单位简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资金、主营业务、总资产、相关业绩、技术和管理力量)



二、项目目的和意义(创新性、市场条件、用户落实情况)



三、工程技术方案(生产能力、技术基础及指标、设备配置)



四、资源条件(经济可利用量、价格、收集方式)



五、投资和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方案、投资构成、产品价格、收益率)


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表电子版,liangzp@ndrc.gov.cn


为规范我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塑造司法警察良好形象,依据《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司法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应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并履行告知程序。司法警察履行告知程序时,应举止端庄、严肃、谨慎,用语应规范、文明,根据执行公务的不同内容,首先应出示《警官证》并告知:
  “我是XXX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XXX。”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时
“检察机关依法在本区域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请无关人员和车辆退至警戒线以外,不得喧哗,不得妨碍现场侦查,未经许可不得录像和拍照,违者将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二、执行传唤时
(一)“你是否是被传唤人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你进行传唤,送达《传唤通知书》后请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二)“你是被传唤人XXX的家属(单位负责人),XXX现不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代为签收《传唤通知书》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及时转告。”
(三)“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口头传唤你XX时间到XX地点接受讯问。”
三、参与搜查时
(一)“犯罪嫌疑人XXX(家属),现向你出示《搜查证》,依法对XXX处所(人身)进行搜查,请配合。”
(二)“检察机关在此执行公务,请无关人员退至警戒区域外,不得妨碍调查取证工作,违者将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四、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你依法进行拘传(拘留、逮捕),请你配合。”
(二)“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提出申请,但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时
(一)“XXX,现依法对你执行提押(押解),请你配合,并保持肃静。”
(二)“XXX,现依法对你执行看管,请遵守看管场所管理规定,否则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六、送达法律文书时
(一)“XXX,现在依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请你签收。”
(二)“如果你拒绝签收,此法律文书将依法留置送达,并视为已送达。”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时
“XXX,将依法对你执行死刑,你是否有遗言?”
八、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时
(一)“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接待场所规定,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损坏公共财物,不得打骂接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录像和拍照,违者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他人员请到休息室等待。”
(二)“检察机关依法在此区域设置警戒线,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有何诉求请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提出申请,违者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